基底挖至設計標高時,須及時進行檢驗,以免暴露時間過長,對基底不利;
(1)檢驗符合要求時方可砌筑基礎或進行其他工序;
(2)檢查基底地質情況,是否與設計文件相符合;
(3)檢查基坑開挖標高、尺寸是否滿足設計規(guī)定要求;
(4)檢查基坑中線位置、形狀是否與設計文件相符合;
(5)基坑尺寸、形狀、位置、基底標高、中線位置如有變化,須查明設計變更依據(jù)文件;
(6)對基坑的排水及地下水處理,必須確保基坑施工的質量;
(7)對土質基底須檢查有否超挖回填、擾動原狀土的情況;
(8)對石質基底應檢查巖層風化程度,對傾斜的基底還應檢查臺階開挖情況;
(9)在永凍基底,應檢查防融隔溫層的敷設是否良好;
(10)對土質基底有疑問時,應作土壤分析或其他試驗進行核實,以便確定是否進行基底加固處理;
(11)檢查基底面土質及其均勻性、穩(wěn)定性,坑壁坡面是否順直穩(wěn)定,容許承載力能否滿足要求;
(12)檢查挖基和地基加固處理過程中的有關施工記錄和試驗等資料;
(13)檢驗基底地基加固、處理后的效果是否達到設計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