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交工驗收相關規(guī)定
(一)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進行,并應具備以下條件:
1.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已全部完成。各方就合同變更的內容達成書面一致意見。
2.施工單位按《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》及相關規(guī)定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。
3.監(jiān)理單位對工程質量評定合格。
4.質量監(jiān)督機構按“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”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,并出具檢測意見。檢測意見中需整改的問題已經處理完畢。
5.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檔案管理的有關要求,完成收集、整理及歸檔工作。
6.施工單位、監(jiān)理單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總結報告。
(二)組織:交工驗收工作由項目法人負責組織。
(三)評分: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采用所含各單位工程質量評分的加權平均值。
(四)合格:工程質量評分大于或等于75分為合格。
(五)不合格、缺陷:交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應返工整改,直至合格。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,由項目法人責成施工單位限期完成整改。
二、公路橋梁交工檢測
根據《細則》,公路橋梁工程的交工驗收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:
(一)總體要求:結構安全穩(wěn)定,混凝土強度、樁基檢測、預應力構件 的張拉應力、橋梁承載力等均符合設計要求;
(二)質量鑒定:工程實體檢測、外觀檢查和內業(yè)資料審查。
在現(xiàn)場需要開展的公路橋梁交工檢測項目:工程實體檢測、外觀檢查、荷載試驗(承載力)。其他項目主要通過資料審查進行評定。
三、 橋梁工程實體檢測抽檢頻率 (一)小橋抽查不少于總數(shù)的20%且每種類型抽查不少于1座。
(二)特大橋、大橋逐座檢查;中橋抽查不少于總數(shù)的30%且每種橋型抽查不少于1座。
(三)橋梁下部工程抽查不少于墩臺總數(shù)的20%且不少于5個,墩臺數(shù)量少于5個時全部檢測。每種結構型式抽查不少于1個。
(四)橋梁上部工程抽查不少于總孔數(shù)的20%且不少于5個,孔數(shù)少于5個時全部檢測。每種結構型式抽查不少于1個。
四、 橋梁工程實體檢測抽查要求 (一)以上抽查項目均應在合同段交工驗收前完成檢測??⒐を炇涨?,應對帶“*”的抽查項目進行復測,復測結果和其它抽查項目在交工驗收時的檢測結果,作為竣工驗收質量評定的依據。
(二)未列出的檢查項目、竣工驗收復測項目以及技術復雜的懸索橋、斜拉橋等工程,質量監(jiān)督機構均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增加檢測、復測項目。
(三)未明確規(guī)定抽查項目的規(guī)定值或允許偏差的,按照《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》執(zhí)行。